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教职工年终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hadmin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教职工年终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给困难教职工送去学校党政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现就做好2023年度困难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申请及确定程序

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登记表,分工会核实困难情况。由学校工会组织召开教职工生活保障委员会会议,根据申请人的困难情况确定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

二、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学校人事代理、合同制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补助:

1.教职工本人本年度得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疗费开支较大的(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

2.教职工本人长期生病住院的(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和住院证明);

3.教职工直系亲属本年度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

4.教职工直系亲属长期无工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赣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需提供低保证);

5.教职工家庭本年度遭受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的;

6.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困难补助申请条件认真审核教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到不缺、不漏、真实、客观,让真正有实际困难的教职工得到帮助。

2.请各分工会于1130日前将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登记表(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加盖同级党组织公章)的纸质稿(表格见附件)报校工会,并把电子版从网上办公发至校工会。

3.如果分工会没有教职工提出补助申请的,请电话告知校工会。

4.校工会困难教职工年终补助工作联系人:肖峻。


附件: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登记表



赣南师范大学工会

20231120

附件: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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