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全国总工会统一组织开展的一项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学校工会出资为全体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教职工每人各投保1份《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请达到赔付起点(赔付起点是指意外受伤骨折或患癌症等恶性疾病)申请赔付的教职工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正反面复印在同页;

2.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出院(记录)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病理检查报告或其他检查(CTX光、磁共振)报告;如个人加保了“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 需交费用清单(出院费用结算单)。如属于意外死亡的,另外补报死亡证明。

3.申请赔付的教职工在校工会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

书》,然后打印两份,在表格内右下角申请人签字处签名。

4.工会复印出险人相关互助保障计划书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一份存档,原件盖章上交市职工互助办(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个人加保其他项目)或省职工互助办(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审核,办理赔付款。

赔付款转入学校工会账户后,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出险人到校工会办理领款手续。材料报送地点:工会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