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全体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靠和团结广大教职工,履职尽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发挥了学校党政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引领教职工思想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技能、关心关爱教职工生活、开展丰富文体活动以及创建职工之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工会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女职工组织”等荣誉称号。


工作职责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负责学校教代会工代会组织筹备工作,做好教代会工代会闭会期间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抓好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工会工作的指导、检查,建好学校“职工之家”和分工会“职工小家”。

4.抓好工会会员思想建设,加强对教职工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教职工政治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5.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抓好校务公开有关工作,发挥工会参政议政作用,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6.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关心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根据上级工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7.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抓好教职工活动中心场馆管理;加强对教职工文体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促进教职工文体协会健康发展。做好各级各类劳模先进推荐评选工作,立足工会职能开展“立德树人”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宣传工作。

8.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疏导工作。负责学校居委会、计生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