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教职工“晤谈室”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的通知

发布者:郭建缨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

为贯彻落实学校“以师为尊”的管理理念,完善教职工关怀服务体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精神及学校文明校园建设要求,结合教职工意见诉求,校工会在教职工活动中心建设了“晤谈室”,面向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服务对象及内容

教职工工会会员本人,包括职业压力疏导与情绪管理,婚姻家庭及亲子关系调适等。

二、咨询师及时间安排

除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外,每周安排三次,每次咨询时长60分钟,具体如下:

每周三下午16:0017:00(咨询师:伍仲颖)

每周四下午16:0017:00(咨询师:陈葳)

每周五下午16:3017:30(咨询师:刁艳红)

三、咨询地点

教职工活动中心502“晤谈室”

四、预约方式

预约人登入企业微信工作台“心理咨询预约”,勾选咨询师姓名及预约时间,确认提交后显示“预约成功”即可。

五、预约须知

1.预约人可提前五天预约,每周预约一次,且每次只能选择一名咨询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约,需提前两天(48小时)取消预约。

2.当天咨询结束后,预约人可与咨询师商定下一周是否“续约”,如续约,可由咨询师即时操作续约流程,如不续约,则预约流程面向其他教职工正常开放。

六、其它

1.“晤谈室”免费心理咨询服务严格执行“人文关怀、自愿参与的原则

2.学校一年内为有需求的教职工提供8次(含)免费心理咨询服务,超出8次后的咨询费由教职工个人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及服务方式由教职工与咨询师通过线下自愿、自行商定。

3.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教职工有需要心理咨询的,学校可开放“晤谈室”,但咨询费由教职工个人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及服务方式由教职工与咨询师通过线下自愿、自行商定。

4.为保护个人隐私,除法律规定外,心理咨询服务档案仅限咨询师可见,来访对象及其他任何人员不可查阅,校工会不负责归档保管,对咨询情况也不跟踪反馈。

5.以上通知的各项内容,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由校工会研究后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