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基层工会,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十七届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内容及名额
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各20个(名)。
二、命名条件
(一)命名标兵单位条件
1.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单位有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职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
2.单位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合同依法依规,信用可靠,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备,能持续健康开展工作,能妥善处理和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确保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单位能够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行业信誉和公众形象。单位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文明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命名标兵个人条件
1.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高尚品德。
2.爱岗敬业。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拥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正确职业信念,职业技能精湛,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诚实守信。在职业活动中自觉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在职业行为中按照本职工作岗位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办事。
4.奉献精神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
5.扎根基层。工作在一线或基层岗位的职工,特别是近年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处级以下(含处级)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机关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评选)
三、推荐方法
1、推荐对象。主要以生产经营一线和“窗口”行业、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为主,重点推荐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职工。既要向从事脏、苦、累工作的一线职工(农民工)倾斜,又要注意扩大科技战线上的职工,还要注意推荐社会各界反映突出的先进典型,各类典型要有相应比例,使被推荐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
2、推荐名额。市直、驻市各基层工会可根据条件推荐1个(名)市级候选单位或候选个人。
3、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下发的申报推荐表填写一式二份申报,同时附有关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材料3000字以内,推荐表简要事迹500字以内)。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推荐对象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必须提交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对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方面的审查鉴定材料。
四、命名办法
市总工会成立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经资格审查、评委评选、审核公示等环节,评选出赣州市第十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予以命名。
五、工作要求
推荐和评选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推荐和评选高质量、高标准。
一是确保操作程序完整规范。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关。各单位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在本地或本行业系统主要媒体(报网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照片随同其它材料一并报送。
二是确保推荐人选符合要求。各单位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深入了解情况,真正把在职业道德领域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三是确保推荐工作真实可信。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内容符合真实情况,严防弄虚作假。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是确保申报工作及时准确。按时申报,严格按推荐要求完成推荐报送工作,认真对照条件,组织上报材料。事迹材料要鲜活感人,要突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成就特点,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各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往邮箱。
联系人:邹兆荣,0797-8215131;邮箱:gzghxjb@163.com
附件:
1、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表
2、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表
赣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1
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获职业道德先进或同类型先进称号 | |
公示情况 (推荐单位 填写) |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报纸或其他媒体名称)进行了公示。 |
事 迹 简 介 (500字以内) | |
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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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
职务职称 | | 学历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政治 面貌 |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详细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获职业道德先进或同类型先进称号 | |
公示情况 (推荐单位填写) |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报纸或其他媒体名称)进行了公示。 |
事 迹 简 介 (500字以内) | |
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