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标兵个人命名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ghadmin发布时间:2022-03-04浏览次数:


直属基层工会,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十七届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内容及名额

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各20个(名)。

二、命名条件

(一)命名标兵单位条件

1.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单位有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职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

2.单位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合同依法依规,信用可靠,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备,能持续健康开展工作,能妥善处理和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确保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单位能够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行业信誉和公众形象。单位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文明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命名标兵个人条件

1.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高尚品德。

2.爱岗敬业。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拥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正确职业信念,职业技能精湛,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诚实守信。在职业活动中自觉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在职业行为中按照本职工作岗位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办事。

4.奉献精神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

5.扎根基层。工作在一线或基层岗位的职工,特别是近年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处级以下(含处级)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机关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评选)

三、推荐方法

1、推荐对象。主要以生产经营一线和“窗口”行业、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为主,重点推荐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职工。既要向从事脏、苦、累工作的一线职工(农民工)倾斜,又要注意扩大科技战线上的职工,还要注意推荐社会各界反映突出的先进典型,各类典型要有相应比例,使被推荐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

2、推荐名额。市直、驻市各基层工会可根据条件推荐1个(名)市级候选单位或候选个人。

3、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下发的申报推荐表填写一式二份申报,同时附有关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材料3000字以内,推荐表简要事迹500字以内)。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推荐对象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必须提交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对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方面的审查鉴定材料。

四、命名办法

市总工会成立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经资格审查、评委评选、审核公示等环节,评选出赣州市第十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予以命名。

五、工作要求

推荐和评选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推荐和评选高质量、高标准。

    一是确保操作程序完整规范。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关。各单位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在本地或本行业系统主要媒体(报网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照片随同其它材料一并报送。

二是确保推荐人选符合要求。各单位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深入了解情况,真正把在职业道德领域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三是确保推荐工作真实可信。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内容符合真实情况,严防弄虚作假。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是确保申报工作及时准确。按时申报,严格按推荐要求完成推荐报送工作,认真对照条件,组织上报材料。事迹材料要鲜活感人,要突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成就特点,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3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各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往邮箱。

联系人:邹兆荣,0797-8215131;邮箱:gzghxjb@163.com

附件:

1、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表

2、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表

 

 

 

 

赣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33

 


 

附件1

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获职业道德先进或同类型先进称号

 

公示情况

(推荐单位

填写)

        日至        日在          (报纸或其他媒体名称)进行了公示。

 

 

 

500字以内)

 

 

 

 

 

 

 

 

所在单位

意见

 

 

 

 

(公章)                   

推荐单位

意见

 

 

 

 

(公章)                    







附件2

赣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职务职称

 

学历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获职业道德先进或同类型先进称号

 

公示情况

(推荐单位填写)

       日至        日在          (报纸或其他媒体名称)进行了公示。

500字以内)

 

 

 

 

 

 

 

 

 

 

 

所在单位

意见

 

 

 

 

                   (公章)             

推荐单位

意见

 

 

 

 

                  (公章)